环境地质问题(environmental geological problems),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总论-环境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环境地质问题,天然地质营力、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或由两者的共同作用而引起的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和破坏的地质灾害、现象及事件。20世纪50年代,随着自然科学和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不断扩大和激化,全球环境地质问题日趋尖锐。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把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问题列为环境地质研究的范畴。70年代以来,随着一系列严重的环境地质问题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突出,中国对环境地质问题越加关注。1987年专门成立了中国地质学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保护、改善和治理环境地质问题。由自然地质作用所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又称天然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洪泛、干旱、海岸侵蚀等。由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包括:①水资源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等。②土地利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