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社会比较(upward social comparison),法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化与社会角色〕-社会关系,个体将自己与更优秀的人进行比较的人际心理倾向。1954年,美国心理社会学家L.费斯廷格提出了“社会比较”这一概念,意指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的人际心理倾向。费斯廷格的基本假设是:人具有评价自己观点和能力的内驱力。为了获取对自身社会特征的准确认识,人们通常会同他人比较。比较的内容包括能力、观点、处境和地位等多方面。美国心理学家L.维勒[注]等人的排序实验及系列相关研究有力推动了社会比较理论的发展。很多研究认为,上行比较更有助于个体的自我评价。当个体与比自己优秀的人比较时,不仅对自己有鼓舞作用,且可以获得如何提升自己的有效信息。自我完善动机强的人更倾向于进行向上社会比较。费斯廷格指出,在西方文化中,人们不仅希望准确评价自身能力,而且认为适当的压力能促使自己不断进步。因而,人们倾向于选择比自己稍微优秀一点的他人进行比较,以发现与对方的差距,激励自我进步。然而,向上社会比较也可能使人们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形成更为消极的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