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终结方式(ways to policy termina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一般概念〕-政策终结,公共政策制定者取消那些已经过时的、错误的、多余的和无效的公共政策的具体方式。一般而言,政策终结方式主要有五种类型,即政策废止、政策替代、政策分解、政策合并,以及政策缩减。政策废止是指一项公共政策从政策体系中的消逝。实践中,公共政策既可以自然废止,如一些过渡政策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动废止,也可以由政策制定者根据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的实际变化,清理、废止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过时政策。如2003年6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废止了1982年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政策替代也包含了旧政策的终止,但由于原有的政策问题和拟解决的政策目标依旧存在,政策替代就需要出台相应的新政策来替代就政策去解决那些公共政策问题。采用政策替代的方式终结一项旧政策,一般是由于原有政策较难实现政策目标,或实现政策目标的成本过高。举例来说,中国自1992年开始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称老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