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生物移殖(transplantation of fishery organisms),农学-渔业-渔业资源-渔业资源增殖-渔业生物移植驯化-渔业生物移植,主动将渔业生物移养到与其原来栖息环境条件相似的水域中,使之保持原有性状并繁衍后代形成一定生物量的活动。早在公元前1200年的殷商时代,中国便开始池塘养殖鲤,《诗经》中提到“岂其食鱼,必河治鲤”。随后中国与中亚各国的贸易发展,鲤被引入波斯(今伊朗),后由欧洲十字军于1150年带入欧洲,于1258年移入德国和法国,于1367年移入匈牙利,此后300多年又陆续移入英国、瑞典、丹麦等国,这是渔业生物移殖活动的早期记录。20世纪中叶以来,渔业生物移殖活动主要表现为自国外到国内方向的趋势,移殖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鱼类。渔业生物移殖工作不可盲目,要协调好生态平衡和经济效益。当某地区水域的自然资源未充分利用,或现有水域中的生物群落或生态关系需要改善,或原有水域中水产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需要恢复,或外地有适合本地区水域增养殖的优良品种任一情况下,都应考虑开展渔业生物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