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体系(urban center system),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总论-城乡空间组织与规划理念,一个城市中,由不同主导职能、不同等级规模、不同服务范围的中心区集合构成,联系密切、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城市中心体系不仅包含城市“主中心”“副中心”“区级中心”等的层级单元,还包含各层级中心之间的关系,从而宏观上联合了一个城市的整体以参与城市间的竞争,中观上构建了各中心之间的彼此合作和竞争。城市中心体系具有4个特征:①整体性,体系内各中心组成一个整体,为全体本地居民,甚至非本地居民提供城市服务。②等级性,各中心提供的城市服务呈现等级性。对于公共服务,省辖市的主中心和副中心提供更高等级的城市服务,如三级综合医院,而区级中心提供区级的城市服务,如二级综合医院,它们之间既分工又合作。对于经济功能,不同层次的城市中心也有等级的差异性,如城市主中心的中央商务区一般为城市的总部机构,区级中心的商务办公区通常为主中心的分支机构。③差异性,各中心有错位的主导产业选择,如制造业、科研、批发零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