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注意义务(duty of care in treatment),医学-现代医学-综合领域-〔医学综合〕-〔概念〕,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时谨慎行事,以避免损害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十分广泛,包括提供适当诊疗服务、提供合格的药品和医疗设施等主给付义务,转诊义务,制作、提供病历资料义务等从给付义务,以及保密、说明、保护等附随义务。在不同的诊疗环节和治疗措施中,如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注射、输血、用药、护理等,医师所承担的注意义务不尽相同,其具体义务主要取决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常规和诊疗惯例的规定。同时,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中的特别约定,也是构成医疗注意义务的组成部分。一般认为,医疗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前者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集中注意力,保持足够的谨慎,认识到医疗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结果的义务;后者要求医务人员在预见到可能发生损害后果时,还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包括放弃危险行为,或者采取积极措施防范损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