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演化定律(the language evolution law),理学-统计学-人文统计-【基本原理】,通过借用生物进化论的研究范式和方法来研究语言的演变过程,是一门综合生物学、人类学、社会语言学、历史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交叉学科。基本原理语言的“演化”是指一段时间中一门语言(变体)发生的长期变化,语言演化定律正是在生态演化理论运用于社会语言学领域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语言演化生态学试图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语言到底是如何演化的,侧重于探寻语言演化的动因、机制、过程和特点,以及语言演化与语言生态变迁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美国语言学家S.S.穆夫温曾明确指出他所用的“语言演化”这一术语涵盖了四种现象:结构变化、语言形成、语言产生与语言消亡。不过,在其最近的研究中,把主要研究克里奥尔语(Creole)和皮钦语(Pidgin)的发展历史,以及欧洲各语言(主要是英语和法语)的地方化变体的“语言产生”归并到“语言形成”之中;把“语言消亡”的相关研究归入内涵更为宽泛的“语言生命力”的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