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检验(forensic pathology examination),工学-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民事诉讼中,法医病理工作者运用法医病理学的专门知识和科学手段,对现场、尸体、致伤物以及有关物证进行的勘验、检查。法医病理检验的检验对象包括现场、尸体、致伤物,有时则是其他单位法医送检的离体组织器官及有关文书资料。法医现场勘查,是法医鉴定人会同侦查人员对发生案件的场所以及发现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物品的地点,进行勘验、检查、调查研究并取得证据的过程。法医必须亲临每个命案现场。因此,现场勘查成为中国法医病理学工作的一个特色。法医病理学工作者现场勘查的任务是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观察发现尸体的现场情况及尸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收集血痕、呕吐物、药物、毒物以及其他与死亡相关的物证,进行尸体外表检查和记录,并根据现场勘查所见,提出初步意见,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首先是静态勘查,即对现场原始状态进行观察、记录、绘图和拍照;其次是动态勘查,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以发现和提取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