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social security system),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三个子系统构成的社会保障大系统。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为主,以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为辅。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在权利义务方面,社会保险是双向型的,既强调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责任,又强调个人参与(民主管理、个人投保),即“先尽义务,后享权利”。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都是单向型的,一般只强调国家和社会对个人及其家庭的责任。②在资金来源方面,社会保险是多源型的,强调由个人、社区或单位、国家三方面合理分担。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都是单一型的,完全由国家和社会向个人及其家庭提供救助和福利。③在保障手段方面,社会保险是预防型的,强调预先筹措和积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都是被动型的,待到出现了贫困现象和社会问题,才施以应急措施。因此,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具有一种与现代社会更为契合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