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调博弈(social coordination game),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探讨参与者间利益冲突与共同利益并存的情形的理论。具有多重均衡的特点,参与者需在若干可能的均衡结果中根据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平衡进行取舍。社会协调博弈的思想,最初由美国经济学家T.C.谢林在《冲突的战略》一书中提出。当行动者意识到自己的行动既受对方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对方时,可借助博弈论来分析这种存在相互影响情况下决策者的行为。社会协调博弈是一种常见而重要的博弈类型,如驾驶员是选择左侧通行还是右侧通行,社会成员是选择普通话还是方言作为交流语言,厂商间的产品是采用A标准还是B标准,这些例子都包含着社会协调博弈。以相互依赖的雇主和雇员的例子说明社会协调博弈。若雇主和雇员间合作破裂,雇主无法获得利润、雇员无法获得工资,这对双方都不利,因此他们具有相互依赖、彼此合作的一面;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上雇主的利润和雇员的工资此消彼长,因此他们又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见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