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抗震加固(seismic strengthening of structures),工学-土木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地震工程-结构抗震实验,对现有结构采取一定的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使结构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发展情况结构抗震加固前,应根据抗震鉴定标准对结构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结果是结构抗震加固的基本依据。历次震害经验表明,对现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并对不满足鉴定要求的结构采取抗震加固等抗震对策,是减少结构地震破坏、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中国于1968年编制了京津地区一般民用建筑、单层工业厂房、旧建筑、农村房屋及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鉴定标准(草案)和抗震措施要点,在京津地区开展了抗震加固的试点工作,并在1975年颁布《京津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试行)》后在京津地区开展了抗震加固工作。尽管当时的抗震加固措施相对简单粗糙,但经济成本符合中国国情,其有效性得到了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