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族范式(Chinese lineage paradigm),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农村,由英国汉学人类学家M.弗里德曼确立、主要解释中国宗族形成机制及特点的理论模型。形成背景中国宗族范式是弗里德曼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1958)和《中国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1966)两部著作中确立,是对非洲学范式的批判与回应基础上提出的。非洲学范式,是在英国人类学家M.福特斯和E.E.埃文思-普理查德在合著的《非洲政治制度》(1940)、埃文思-普理查德撰写的《努尔人》(1940)和《阿努克人的政治制度》(1940)3本著作中,通过对非洲宗族的调查与分析所确立的理论解释;主要揭示了无国家状态下宗族对乡村社会的支撑,即在没有政府的情况下社会是如何通过地域和祭祀方法建构政治秩序。弗里德曼则在总结中国人类学家林耀华等人经验描述的基础上,结合非洲学范式找到有国家状态下的宗族范式,从而形成了中国宗族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