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数据提取(acquisition of digital evidence),工学-公安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在收集的证据数据集合内创建数据副本的过程。提取的结果是一份可能的数字证据的副本。为保持证据的可靠性而制作的数字证据副本,包括数字证据和验证方法,其中验证方法可以嵌入或独立于验证中使用的工具。证据数据提取通常是证据数据收集的后续过程。中国《法庭科学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技术规范》(GA/T 756-2021)中的定义:“电子数据收集提取(collection and acquisition of digital evidence),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电子数据进行搜索、分析、截获,并对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完整性校验的过程。”也说明了提取是收集的后续工作,但收集和提取是两个不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