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自主权(editorial independence),文学-新闻学-新闻体制-媒介管理体制-媒介管理体制-新闻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独立专业处置权、自治权、自决权。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法令的条件下,记者和编辑具有对新闻采访、制作、传播作出独立专业判断的特权,不受外力支配和驱使。编辑自主权突出表明了新闻的采编报道权和媒体经营权两分离的主张,具有维护新闻自由的显著特征。19世纪中叶,随着美国商业集团和广告主对报业进行侵蚀,编辑自主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之后,在企业化、股份制创办媒体的社会大背景下,媒体的记者和编辑受到的控制与影响愈加突出,编辑自主权由媒体内部的强烈呼声转变为全行业的基本诉求。而后,为了在新闻制作、传播过程中有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和决定的权利,充分表达自身价值,编辑自主权的诉求从不受资本控制、排斥广告商影响,进一步扩展到媒体转卖自身所有权。在中国,媒体具有党媒姓党、党管媒体的基本属性,但是,党对媒体主要是政治导向、干部任用、新闻纪律等方面的管理。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法规政策方面的刚性约束,而具体的新闻报道采访编辑业务,都是由媒体记者编辑独立自主作出判断和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