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信号灯(ship signal light),工学-光学工程-光学应用-交通中的光学光子学-指示-水运交通指示,船舶夜航时,用以表示自身位置和运动方向,便于互相避让、识别的信号灯。船舶信号灯分为桅灯、舷灯、尾灯、拖带灯、环照灯、闪光灯六种,不同的灯的颜色和照射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桅灯是指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各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长度小于20米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尾灯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拖带灯是具有与尾灯相同特性的黄灯。环照灯是在360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频率120闪次或120以上闪次的闪光的号灯。信号灯对能见距离的要求与船舶大小及信号灯的位置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