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下视角(aircraft look-down angle),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空器设计〕-飞机设计-军用航空器设计流程-军用飞机设计评审,从设计眼位出发,飞行员水平视线与正常视线之间的夹角。设计眼位是飞机处于水平飞行状态(如巡航)时,飞行员处于正常驾驶姿态时的眼睛位置,根据这个位置确定的一个设计基准点(在飞机的对称面上),参见下图。飞机飞行时,飞行员必须对空间的一部分有清楚的视野,以便获得足够的信息去控制飞机的飞行,避免与其他飞机或障碍物相撞。在设计军用飞机座舱时,需要对座舱外部视野提出要求。所谓座舱外部视野,就是从飞行员设计眼位目视,不受飞机和座舱结构阻碍所能看到的座舱外部视区。座舱外部视野取决于最小视角,即飞行员从设计眼位可得到的不受妨碍的最小视角。对于歼击机和强击机,其最小视角应满足如下要求:在0°方位,向下至少11°,向上至少10°;在左、右20°方位,向下20°;在左、右30°方位,向下25°;在左、右90°方位,向下40°;在左、右135°方位,向下20°;从135°到180°方位的后视野,有专门规范规定(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