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作制(ancient mixed cropping system),理学-科学技术史-农学史-〔古代农业技术史〕-古代耕作制度,古代在同一块地里同时播种或种植多种作物的种植制度。在原始农业时期,多种作物的混播混种有利于保证产量的稳定,并分次收获食物,以适应没有仓储的条件。以后随着耕种面积扩大,逐渐从混作向单作转变,但因混作有其合理有利的一面,混作的实践不断丰富,并以新的形式出现,一直保留下来。到西汉《氾胜之书》种桑法中,就有“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的记载,并指出“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又总结了混作的新经验。如在养羊篇中总结了“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的经验,这是使豆谷作物混作,种植青贮饲料的方法。在种麻子篇中又指出:“慎勿于大豆地中夹种麻子”,因为,采用这种混作方法,会造成“扇地两损,而收并薄”的恶果。其后,中国的北方地区继承和发扬了混作的经验。如清乾隆河南《汲县志》记载:“绿豆带种于晚谷及高粱中;豇豆带种于脂麻植谷中……荞麦名晚田,菜子即带种其中”的混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