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产量(crop yield),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统计与核算-农产品生产统计-种植业生产统计,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生产的各种农作物产品的全社会产量。农作物产量包括国有农场等国有经济单位的产量、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户承包地的产量,还包括农民自留地、工矿企业职工农属办的农场和其他单位生产的农作物产量。是衡量农业生产成果,统筹安排城乡人民生活,研究生产、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及编制国民经济规划的基本数据。不论是种植在耕地上或非耕地上的农作物产量,都包括在内。有的农作物收割期较长,虽在当年冬季就开始收割,但需跨年延到来年春季才能收完的,仍计算本年农作物产量。农作物产量应按干品统计,有些地区,粮食脱粒、晒干、入库比较迟,也必须按照折干比例折成晒干的粮食产量进行统计。各类农作物产量计算方法规定如下:①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和其他谷物,不包括薯类和大豆,谷类作物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玉米按脱粒后的粒子计算)。②薯类。大中城市用作蔬菜的薯类按鲜薯计算产量。在统计粮食总产量时,按5∶1折算。③棉花。按去籽后的皮棉计算。④麻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