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及性理论(accessibility theory),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认知语言学-﹝学说﹞,解释如何对可识别的语篇实体(编码为有定名词短语)进行指称的理论。由特拉维夫大学语言学家M.艾利尔提出。基于包括指称形式与其认知地位具有直接关联的思想、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体系(NP accessibility hierarchy)、语篇指称词语与主题连续性等前人研究,艾利尔得以提出更加全面、系统的可及性理论。此理论认为,由于心理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s)对于我们来说具有程度不一的可及性,因而含有不同可及程度的指称表达语(referring expressions)就适合指称不同的语篇实体。总体来说,指称表达语信息量越丰富(informativity)、指称的唯一性越强(rigidity)、语音特征上越显著(attenuation),其可及性程度越高。根据艾利尔的可及性理论,一个指称对象在大脑中被激活的程度,即在受话人记忆系统中的可及性,取决于四个因素:①间隔距离(dis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