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性谈判(principled negotiation),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与项目管理-工程工作系统-原则性谈判,在保护自己不会因为坦率而被别人利用的同时,尽可能地将个人利益以最有利于项目和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整合在一起,强调建立一种双赢解决方案的谈判方式。原则性谈判包括一下四点:①对事不对人。在谈判中将精力集中在事情上,而不是人上。避免将谈判私人化,或将谈判当成一场竞赛。相反,尽力集中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用费希尔和尤利的话说“对事要硬,对人要软”。②集中在利益而不是立场上。当人们为了立场而争执不下时,谈判往往停滞不前。把注意力集中在立场背后的利益上(想得到什么),并尽力把个人与这些想实现的目标分开。不仅要受自身利益的驱使,而且要努力认清他人的利益。③找到双赢的选择方案。一旦双方都明确了自己的目的,就可以去寻找双赢的选择方案,这就需要一场头脑风暴让人们在一起工作,通过一种能产生双赢气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当所有可能的备选方案都提出来以后,在其中间寻找最有可能实现者。④尽可能使用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