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整体论(ecological holism),工学-环境科学-环境哲学-环境伦理观-中国环境伦理观-生态整体论,以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为前提,遵循生态自组织演化进程,强调人的生存方式、生活秩序和思维范式合乎自然之性,注重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有机整体联系。生态整体论以自然本性为原则,以万物之间的亲和互利为依据,将人、自然、社会都看作有机生命体,共同维系着“生命的存在状态”,涉及“整体”“和谐”“适应”“中道”“偕行”“互动互生”的思维方式和发展理念,包含有序和谐性、整体关联性、动态平衡性、自组织结构性的生态化特质。生态整体论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的协调发展为研究内容,以自然(过程)秩序、生命秩序、整体秩序、系统(关系)秩序、层次秩序、审美秩序和伦理秩序为特征,需要处理的关系极其丰富,包括人与人、人与技术、科技与伦理、自然与社会、文化与环境、理性与德性等不同层次的关系,是将生态学、伦理学、社会学、哲学、环境科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地理学等学科整合为一体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