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观艺术(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art),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概念,艺术概念。德国美学家F.T.von菲舍尔提出。菲舍尔在其著作《美学,或关于美的学问》中将艺术分为主观艺术、客观艺术、主客观艺术。以G.W.F.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为基础,菲舍尔认为诗歌艺术是主客观艺术,不同于客观艺术要符合自然美,主观艺术要符合幻想,诗歌艺术是需要全部感情能力参与的幻想。在中国,以朱光潜为代表的艺术理论家认为艺术既不是机械地模仿自然、复制现实,又不是摒弃生活、自我表现,而是主客观的有机融合。主客观有机融合的艺术观在东方和西方都有着久远的历史。黑格尔所说的艺术“使感性物质提高到精神时所要走的第一步在于:要消除感性现象的实际面貌, 把它的可以眼见的方面转化为艺术的单纯的外形”,“理想的艺术作品不仅要求内在心灵显现于外在形象的现实界, 而且还要求达到外在显现的是现实事物的自在自为的真实性和理性”等思想就具有深刻的艺术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