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石牌制(Yao Shipai system),法学-民族学-民族学-民族学-〔社会制度〕-〔封建农奴制〕-瑶族石牌制,1940年以前在中国广西大瑶山地区(今金秀瑶族自治县)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的政治组织形式。带有原始时代民主制残余性质,以一个或若干个村寨为单位,就防盗防贼、保护生产、婚姻聘礼、保护外来正当商人、处理纠纷等问题订立规约,共同遵守。通过的规约称为“石牌律”“律法”“条规”,刻于石牌上,称为石牌。也有写于白纸或木板上的。凡参加订约者都要严格遵守,如有违犯,按石牌律处置。由于参加的户数、村寨数不等,有总石牌、大石牌、小石牌之分。总石牌包括大瑶山70多个村子,是大瑶山权威的体现。各石牌的头人,由善于言辞、办事公正、有胆有识的青年在老一辈头人的培养下,逐渐树立威信而形成,一般由男子担任。如在多次排解村与村的纠纷中得到其他村寨群众的拥护,就可由小石牌头人变为大石牌头人。头人仅在处理纠纷时,得到当事人供给的饭食及一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