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税(ecological protection tax),理学-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生态经济〕-生态保护税,国家针对一切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及破坏程度征收的税款。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美国、德国、荷兰、法国、瑞典、波兰等国家陆续开征了生态保护税,将生态保护、环境污染、资源开发等行为都纳入在其征税范围内,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21世纪以来,中国积极开展相关生态保护税研究,逐步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中国税制改革中,陆续实施环境保护税,改革资源税,完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