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于1995年根据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72章)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发展香港艺术的法定机构。艺发局的角色包括资助、政策及策划、倡议、推广及发展、策划活动等。艺发局大会由27位委员组成,为局内最高决策层,负责制订艺发局的整体发展方向及运作。大会成员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其中10位经由艺术界投票选出*;所有成员均为艺术专业人士或热心艺术发展的社会人士,各委员共同构思和推行艺术政策,致力推动各类艺术发展。大会下设6个委员会;艺术推广委员会、艺术支援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覆检委员会和策略委员会,以及10个艺术组别,各司其职。现任主席是霍启刚。香港艺术发展局的办事处在英皇道太古坊和域大厦东翼。局内最高决策层为大会,由最多27人组成,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中10位经由艺术界投票选出。大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各1名、不超过22名其他成员,以及3名政府部门首长 (民政事务局局长、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或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