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死刑制度是日本政府统治地区的死刑制度的介绍。通常而言,日本国仅对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执行死刑。依据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法务相)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国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在日本,执行死刑的手段类似英国曾经使用过的长距坠落绞刑法。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以宗教信仰为理由,在任内拒绝签署死刑执行令。死刑通常在非周休二日及国定假日在看守所执行,刑场会有一个祭台,依死刑犯的宗教信仰不同而设置。行刑时,会先依受刑人的身高不同而决定绞绳的长度,然后由三名刽子手各自按下三个按钮,但只有其中一个会产生作用。当按钮按下时,地上的活门便会开启,死刑犯便会瞬间从高处坠落,系在死刑犯颈部的绞绳会瞬间将头部向后拉,以致颈椎折断造成严重骨折,中断大脑对其他器官的指令,使死刑犯失去知觉,然后心脏停止跳动,造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