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精神病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精神医学概念。医学上的精神病,可以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期。完全缓解,精神症状已完全消失的,才可以认为精神正常,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虽处于缓解期,仍有残留症状或者性格改变的,精神状态不完全正常,出现危害行为时,其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明显减弱,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也有几种精神疾病如癫痫、躁狂抑郁症、癔症,可以呈间歇性发作,不发病时一如常人。即使是少数呈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病,在长期发作后,在间歇期仍可能出现某些精神障碍,如癫痫性性格改变,癫痫性智能障碍等,可以出现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明显减弱的危害行为,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⑤。因此不能认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未发作时实施的任何犯罪都属于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从而使其都承担刑事责任或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