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制度是一国对该国货币发行的有关规定,一般由法律的最高权力机构制定,包括发行机构、发行限额、保证制度及批准程序等。货币发行制度先后经过了金属本位制度,可兑换黄金的银行券发行制度和不可兑换纸币制度。现行的货币发行制度实际上指不兑现的信用货币的发行制度。西方国家的货币发行制度承袭了银行券的发行管理办法,强调国家的监管,以保证货币的适度发行,维持本国甚至地区的币值稳定。几乎所有国家都将货币发行权集中到各自的中央银行,规定发行最高限额和弹性发行的条件,并规定相应的发行保证的条件。我国的货币发行权集中到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高度的集中管理,坚持经济发行的原则。除中国人民银行以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准发行任何货币或变相货币,都无权动用国家的货币发行基金。人民币是通过国家银行信贷程序发放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