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体制是军队或武装力量关于军事训练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及相互关系的制度。军事训练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包括军事训练的领导管理体制、院校训练体制、部队训练体制,民兵和预备役训练体制、武装警察训练体制、国防科技训练体制等。军事立法程序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军事立法程序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制定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方面的程序。狭义上的军事立法程序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军事法律方面的程序。军事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制定,其制定程序可分为四个阶段:(1)军事法律议案的提出;(2)军事法律草案的讨论;(3)军事法律的通过;(4)军事法律的公布。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制定是由被授权的国家有关军事机关制定。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可分为:(1)规划和计划;(2)起草;(3)送审与审定;(4)发布;(5)修改和废止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