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义务又称“法律义务”,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应当遵循的必要行为尺度。法律上的义务具有下列特点:(1)它是国家以法律形式严格规定的,离开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称为法律上的义务。(2)它是必要行为的尺度,这是指由于法律规范确定了义务人应当如何行为的准确界限,义务人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不能有其他选择。(3)法律上的义务具有无条件的严格性,一般说来不能由义务人自行转让或减少,具有国家强制作用的属性。(4)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或国家的整体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说法律上的权利体现了主体的社会自由,从而体现了主体的社会积极性、创造性和独立性原则,那么法律义务则反映了阶级社会所必需的社会责任原则。法律义务的实质在于,要求义务人作出一定的行为,从国家和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必要的,必须的、应该的、有益的。因此在法律义务的范围内,法主要是作为一种强有力的,使人们有组织、守纪律的工具而发挥职能的。正是从这个方面讲,法律义务才是与某一阶段社会相适应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