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归因理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利提出,可以使用三种不同的解释说明行为的原因:一是归因于从事该行为的行动者;二是归因于行动者的对手客观刺激物;三是归因于行为产生的环境。凯利认为,要找出真正的原因主要注意三种行为信息,即一致性、一贯性和特异性。1967年,凯利发表了论文《社会心理学的归因理论》,在该文中他认为归因过程是“个体对他的世界进行归因—目标、倾向以及内在特性的归因”,并用立方体模型来描述这种过程,被称为三维归因理论,也称为三度理论。凯利对海德的归因理论进行又一次扩充和发展,他认为归因乃是指个人对环境中的事件,去觉察或推论其性质或原因的过程,这过程包括当事人对自己或他人行为原因的推论。他将归因现象区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够在多次观察同类行为或事件的情况下的归因,称为多线索归因;另一类则是依据一次观察就做出归因的情况,称为单线索归因。他提出若干归因原则:共变分析、因果关系图解、打折扣原则、扩大原则、复杂必要原因和补偿原因等。他认为,人们对行为的归因总是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客观刺激物,即行动者知觉的对象;行动者;所处关系或情境,即行为产生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