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长(Defence minister)不同国家可译为国防部长,国防大臣,国防秘书等,是指各国政府下属的国防部的负责人,它属于政府的组成部分。除少数国家外大部分国家均设有国防部长。因国家不同国防部长的角色有很大的差别,在一些国家防长只负责一般预算事项和设备采购,而在一些国家则是在军事指挥作战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部长是指国务院所下属的国防部的负责人,自1954年设立国防部后一度位高权重,政府系统内一般由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兼任,主要职能为领导武装力量建设,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并握有军政、军令两项大权,九·一三事件后权限逐渐削弱。1982年9月,第四版《宪法》确定设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