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六义(six categories of poems),文学-中国文学-文学理论-汉代文学理论批评-【理论批评观念】,中国古代对《诗经》类别及表现方法等艺术经验的总结。语出《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序》将六诗说发展为六义说,其云:“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即风、雅、颂是《诗经》的不同体制类型,赋、比、兴是《诗经》的不同表现方法。这种解说被长期沿用下来。《毛诗序》对风、雅、颂的解释是:“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即风是以个人之事表现所在诸侯国的社会风尚,雅表现的是周王朝王政兴衰,颂即歌颂统治者的盛德以告之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