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控制(development control),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市发展与起源-〔国外城市发展的重要案例、理论与人物﹞-〔工业革命~1945﹞,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决定开发提案是否可以通过的过程。广义的开发控制涉及项目立项、环境评估、资金论证、土地评估、规划控制和设计控制等一系列与开发建设行为相关的控制过程;人居环境学科中的狭义概念,主要指规划控制和设计控制。规划控制是针对具体开发项目提供具体的规划条件,并实施建设管理,通常特指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实施规划控制的主体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控制的目标是营造高品质建成环境和公共空间,控制对象则是开发提案。根据中国现行规划法规的规定,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法定依据主要有规划法规体系中的有关技术规定、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的“控制要求”为主,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则以规划法规体系中有关技术规定为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依据是法定的上位总体规划。因此,规划控制内容的依据是规划编制阶段所编制的规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