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方法(creative method),文学-中国文学-文学理论-现代文学理论批评-【理论批评观念】,作家、艺术家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文艺创作与审美创造的基本原则,反映着作家对现实的态度,规定着艺术概括及艺术形象构造的方法。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现代主义等。又称创作原则。关于创作方法的探讨,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曾论及对人的描述有两种方法,即:按照人原本是什么样子来描述与按照人应当是什么样子来描述。创作方法这一概念的正式出现,始于德国的J.W.von歌德与J.C.F.von席勒关于古典诗和浪漫诗的讨论。歌德在1830年谈到诗歌创作时曾把“古典的”和“浪漫的”创作原则称作创作方法,他指出:“我主张诗应采取从客观世界出发的原则(古典的),认为只有这种创作方法才可取。但是席勒却用完全主观的方法(浪漫的)去写作,认为只有他那种创作方法才是正确的。”创作方法往往是文艺思潮或流派的重要标志,如西方文艺复兴之后,就先后出现过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等文学思潮。在中国的五四运动前后,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及茅盾等文学研究会成员都力倡写实主义,也就是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