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micro credit),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形式-服务组织-农村金融服务,直接向居民发放的小额度信用贷款。小额信贷的主要特点是:①资金直接到户,不经过中间环节。②贷款一般按生产经营项目发放。③短期小额,整借零还,贷款方式较为灵活,一般不要抵押。④资金用于连续借贷,滚动使用。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根据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的意见,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企业主,一般覆盖其中的3~4类:极贫者、贫困者、脆弱的非贫困者,或可加上一般收入者。其中,赤贫者约占贫困线以下人口的10%;极贫者占40%;贫困者占50%。小额信贷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小范围试点,1996年起在一些省、市、自治区推广。主要服务于“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小企业。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2006年起,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将一些民间资金合理地集中起来,有效规范了农村民间借贷市场,同时有效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