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collective actions),文学-传播学-组织传播-【组织传播研究】,在现实社会发生的群体聚集行为。又称群体运动、集群行动、集群行为。由于网络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网络群体事件,这是群体事件在网络时代的一种特殊形态。网络群体事件指发生在网络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群体聚集行为,又称为网络群体事件、再现群体事件、线上群体事件、网络舆情事件。无论是在现实社会发生的,还是在网络上发生的,都可以将群体事件理解为聚集有一定数量的人群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发生的社会性事件,其中包括了“针对政府或政府代理机构的、有明确需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美国社会学家R.E.帕克(Robert Ezra Park)在1921年首次提出了“集体行为”这一学术概念,主要区别于“个体行为”的概念。该概念早期主要倾向于“自发的”“无组织的”“不稳定的”等特性,后期则更认同“个人或团体为共同的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在中国,群体事件最开始是作为一个治安概念出现的,对于这一概念更偏向于负面的社会运动的解释,而现在逐渐将其认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