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用(private credit),经济学-经济学-金融学-信用-〔信用形式〕-民间信用,广义上,指国家信用之外的一切信用形式,包括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狭义上,指个人之间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所提供的直接信贷。又称民间借贷、个人信用。产生和发展民间信用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主要是适应个人之间为解决生活或生产的临时需要而产生的。在中国这种信用形式一直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30年中,由于个人收入水平很低,无多余资金可供借贷,借入信贷也无力偿还,另外,个人无需进行生产经营投资,无大量借贷的必要,因此民间信用规模范围很小。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逐渐增多,除日常生活开支外,节余和积累逐渐增加,同时借贷偿还能力也有所增强,这就为民间信用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民间借贷曾经一度达到较大规模。民间借贷主要发生在农村。主要原因是:①农民个人资金闲置和资金需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迅速增长,这在客观上要求在农户之间或农村重点户、专业户和其他人员之间互相调剂资金余缺。②国家银行信用和信用合作社信用不能完全满足个人对资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