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加价(double marginalization),经济学-经济学-工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概念〕-纵向约束,为实现其利润最大化,对一种产品的生产或服务提供进行的两次加价的做法。又称双重边际化。最终产品的生产在同一产业链上需要不同的企业共同完成。当上、下游企业拥有产品价格的决定权时,在完成自身产品的生产的同时,为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对产品进行定价。这样的情形之下,最终产品完成生产的过程经历了两次定价。双重加价存在的前提是生产产品的上、下游行业拥有对中间产品的定价权。上游厂商将以某一垄断价格出售中间产品给下游厂商,对于下游厂商来说,这一垄断价格越高意味着厂商的边际成本越高,垄断定价存在加成规则,则最终产品的价格将越高。在微观经济学中,由需求曲线向下倾斜的特征可知,价格上升会降低市场需求,使得市场资源达不到合理最优的配置。帕累托最优得不到实现。双重加价将会对社会总福利造成损失。由于双重加价的特点,针对其解决方式有企业的垂直兼并,对于同质产品来说,生产互补品的垄断企业,上下游连续垄断企业,寡头垄断企业等的垂直兼并可以使得双重加价的外部性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