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贫困(absolute poverty),经济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发展目标〕-贫困-收入贫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和家庭依靠其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的收入贫困。这样的个人或家庭就称之为贫困人口或贫困户。与相对贫困相对应。又称生存贫困。产生与性质英国社会学家B.S.朗特里(Benjamin Seebohm Rowntree,1871-07-07~1954-10-07)于1899年对英国约克郡的贫困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贫困的概念。他所提出的贫困概念是与生理上最低需要相联系的,低于这个需要,人就不能正常成长和生活。绝对贫困的概念因此产生。绝对贫困具有以下基本性质:①水平平等[注]。识别绝对贫困人口的贫困线必须依据个体生活环境做调整,以期个体间的平等对待。因而,处于贫困线上的个体必须具有相同的生活水平,而不管其生活环境差异如何。②影响因素须明确。必须知道什么是影响个体环境的主要因素,如年龄、性别、种族、气候条件、工作性质或行业等。③一致性[注]。实际贫困线[注]不会因时间和地域的改变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