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交通(shared transport),经济学-经济学-交通运输经济学-运输经济学-共享交通,机构或个人将闲置的交通资源使用权有偿让渡给分享机构或个人的一种交通运营形式。是在现代经济与技术发展的环境下,利用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完成交通运输过程的新型交通形式。带有分时或短期租赁的性质。一种不同于传统的使用自有和租赁交通资源的交通方式,核心要素包括闲置交通资源和使用权有偿让渡。交通资源包含交通设施、设备和工具等,如小客车、自行车、停车位,等等;而闲置则指处于未使用状态或未被占用状态,由于是大家随机共享的交通资源,闲置一般理解为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未被使用或占用。共享交通是一种商业行为,不是免费的,分享机构或个人被让渡使用交通资源需要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在一般情况下,共享交通过程表现出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共享交通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其雏形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由瑞士人发明的“自驾车合作社”,初期模式是汽车共享(car-sharing),后来日本、英国等国曾争相效仿,但都未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