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规则(switching rule),理学-统计学-工业统计-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案,验收抽样计划中,根据已证实的质量水平历史,从一个验收抽样方案改变到另一个更严或更宽的抽样方案的指令规则。标准的转移规则包括:①正常检验。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在需要转为加严检验或允许放宽检验之前,应连续采用正常检验。②正常检验到加严检验。在执行正常检验时,如果连续五批或少于五批中,有两批初检验不被接收,应从下一批开始执行加严检验。③加严检验到正常检验。在执行加严检验时,如果连续五批初检验被接收,则从下一批开始恢复正常检验。④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在执行正常检验时,如果连续十批被接收,并且符合以下情况,则可转移到放宽检验。第一,如果接收质量限(AQL)加严一级,这些批还能被接收;第二,生产过程处于统计受控状态;第三,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行。⑤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在执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则从下一批开始恢复正常检验。第一,一批未被接收;第二,生产过程不稳定或被延迟;第三,负责部门认为不再适合执行放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