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industrial park),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总论,依据城市发展规划确定一定范围的土地,以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使用的地区。工业园区的出现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区,如德国鲁尔区、英国中部工业区、美国东北部工业区、俄罗斯的欧洲工业区、意大利西北部工业区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传统工业区衰落,而新兴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等新的工业园区纷纷兴起。通常认为,工业园区需具备3个内涵:①产业构成的主体是工业行业,如制造或加工业,而不是农业或者服务业;②要求一定数量的工业企业在明确划定的空间上形成集聚,或者集中,而不是分散;③国家和地方政府会通过特别措施在园区内对工业企业进行引导并建立起来,如对厂房设备和机器费用的拨款、对每一个所创造的就业岗位的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收等。对工业园区形成和运营的理论解释与经济学、地理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内容高度相关,具体包括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分工协作理论、马歇尔的规模经济理论、产业区位理论和新产业区位理论、增长极理论、技术创新理论和基于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