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动(fictive motion),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认知语言学-﹝基本概念﹞,一种语言现象,指用表达运动的词汇形式或者构式来表达实为静态的场景。由L.塔米在分析语言的概念组织系统时提出。如“我们驾车时,身边的景致疾奔而过”这个句子中,驾车路上的景致是静态的,移动的是开车的人,但在实际的语言表达中,他们都被赋予了运动的特征。因此虚拟运动体现了同一物体或者事件两种相互冲突的认知表征方式,即事实的静止状态与虚拟的运动状态。根据路径的不同,虚拟运动可分为6类,包括①释放(emanation)。客体始于某一源头(source)的虚拟运动,如“悬崖的一面朝向山谷”中,悬崖的位置这一静态场景被描述为始于悬崖的一面,终于山谷的虚拟运动路径。②型式路径(pattern path)。将某一构型客体虚拟概念化为在空间移动,如在“我刷房顶时,油漆渐渐漫过地板”中,油漆在现实中是垂直向下的运动,句中则被概念化为持续的水平运动路径。③相对框架运动(frame-relative mo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