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取得(acquisition of land),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法学-土地取得,通过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出资以及入股等方式,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从而获取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国现有法律规定,土地取得方式主要包括:①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②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基于公共利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无须需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取得没有年限限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但通常需支付安置费和补偿费等费用。③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④作价出资或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和抵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