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扶贫(spe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program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贫困-[扶贫方式与扶贫项目],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项目和相关扶持措施,直接帮助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乡村、贫困人口,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方式。1982年,中央政府开启了在“三西”地区(甘肃的河西、定西和宁夏的西海固)以农业开发、生态移民等方式根本解决区域性极端贫困和群众温饱问题的专项计划——“‘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项目”,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先启动和实施的专项扶贫项目。以1986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为重要标志,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扶贫开发项目。2011年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的专项扶贫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革命老区建设七项重点项目和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