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县实验(experiment in Ding County),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农村,由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总会在定县(今定州市)进行的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运动。1926年,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华北选择定县作为平民教育实验区,将以翟城村为中心的62个村作为乡村建设实验基地,展开乡村社会调查、平民教育和乡村社会建设等实践活动,目的在于解决乡村社会的“愚、贫、弱、私”问题。参与定县实验的人员主要为海外留学回国的学者、社会活动家和国内的一些大学生。定县实验主要内容为:①社会调查。定县社会调查既是开展定县实验的基础,也是实验的组成部分。②平民教育。主要围绕“除文盲、做新民”这一中心,加强和促进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③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实践与平民教育紧密联系,以文艺教育、生计教育、卫生教育和公民教育“四大教育”为手段,旨在通过文艺教育“救愚”、通过生计教育“救穷”、通过卫生教育“救弱”、通过公民教育“救私”,并采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推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