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艺术(Static Art),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概念,艺术作品物化形式在空间关系中呈现为静止凝固形态的艺术。静态艺术最大的特点是造型性和静止性,主要包括静态的绘画、雕塑、书法、摄影艺术、建筑、实用工艺等艺术门类。静态艺术通过塑造静态的视觉形象,表现艺术家的情感和审美追求,是一种空间性的艺术。静态艺术所展示的往往是一个精彩的、永恒的瞬间,这也是其与不断持续变化的动态艺术的区别所在。18世纪德国剧作家、美学家G.E.莱辛曾把艺术划分为空间艺术和语言艺术两大类,认为绘画、雕塑属于空间艺术,适于表现那些在空间中并列的相对静态的物体, 表现静态之美。而文学、戏剧等属于语言艺术,适于表现那些在时间中先后承续的具有动态的事物, 表现动态的美。动态艺术通过时空的不断转换来进行艺术表现。与之相反, 空间艺术的特质就是静态的造型。19世纪90年代,德国艺术史家E.格罗塞在研究原始艺术时,采用了德国心理物理学家G.T.费希纳的分类法将艺术分为静态艺术和动态艺术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