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旅游(heritage tourism),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学-旅游产业-旅游供给-遗产旅游,人们到选择保存的文化与自然遗存地进行的参观、游览和学习考察等活动。在一定时间与空间内,遗产旅游同时将遗产作为消费资本和价值载体,遗产的真实性是遗产旅游得以持续的基础。遗产旅游地则是遗产与旅游活动共生的空间和产生意义的地方,从地理学的视角而言,是旅游活动使遗产空间变成遗产地方。“遗产”一词,在中国最早出现在《后汉书》卷五十七,原句为:“(郭)丹出典州郡,入为三公,而家无遗产,子孙困匮”。其中,遗产含义可以理解为亡者留下的财产,即祖先留下的物质财产。一般认为,英文“遗产”(heritage)一词源于拉丁语,指父亲留下的财产。而后,随着遗产地不断被游客访问,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遗产的含义开始被不断引申,地方文脉、历史人物等被都认作是一种遗产,并越来越多地被用作旅游商业用途,遗产旅游的产生则与遗产概念和内涵不断商业化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