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社会文化地理学-社会地理学-空间-空间生产,三元空间相互作用下进行的空间生产。源于1974年法国思想大师H.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出版的《空间的生产》。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既是生产者,也是被生产出的产物;它既是生产力,也体现着生产关系。空间在生产中作为结果、原因与理由。不能把空间的生产看作类似于用手工与机器而进行的某些“物体”或“事物”的生产,而是作为第二自然的基本特征,作为社会多种活动作用于“第一自然”如感性的资料、物质与能量之上的结果,它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产物。构成生产力的是自然、劳动、劳动的组织或分工、劳动工具(包括技术、知识等)。列斐伏尔的这个观点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地理学者哈维的支持。空间生产和城市过程几乎贯穿于哈维分析的始终,而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和空间景观则是其理论背后的主线。